但是,要说联盟成员的数量会影响修改章程的投票,我看也未必。不如请澜馨爸对数据做个分类,比如哪些站点是能通过严格审核的,哪些不能通过严格审核(并说明原因),我想,要参与修订章程的投票,也是要讲资格,而不是讲资历的。所以,数据还是要分类处理,才比较有说服力啊!
再说了,2012年版关于章程修订中提到的“……新的修订内容,需要组委会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投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才能生效。”我想,章程中提到的全体成员,也应该是指按章程的标准严格审核的有效成员吧?这个可能的个位数,总不会少于3个吧?而关于这些,还是要烦请澜馨爸仔细统计一下才好啊!
第二,既然,澜馨爸提供的资料不是从上届组委会相关工作人员那里交接而来的,“以下是我从所能找到的几个统计资料中又做的一个统计,可能还不完善,如果大家还有更多的资料请提供以下,我们继续统计。”那还是请澜馨爸备注一下所谓的“能找到的几个统计资料”的来源,比较好,毕竟是数据性的资料啊!而且,也方便大家查看是否还有遗漏,以便补充。
第三,根据澜馨爸的建议来看,“我的建议是,2012年底以来参加过公益小书房联盟活动的或者在历次统计中按正式成员计算过的,如果现在仍然愿意留在公益小书房联盟,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份有关站点信息的表格就算正式的联盟成员,在此基础上我们再来讨论修改章程。”我想先问一下,以往的联盟邮箱是由谁负责?是否有进行交接?交接后是否有修改密码?之所以有此一问,是因为近期内发生的一桩离职事件中,该当事人没有针对自己位高权重的一些权限进行交接,……至于可能导致的后果,大家都是有工作经历的人,不说自明了吧。
为了保证这次成员统计的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以及数据的存档,我认为应该在“公益小书房组委会”官方小站中进行此次统计活动。为了保密,可以发起一个需要申请才能加入的统计活动,递交申请的各成员可以通过小站论坛发表——“2014年联盟成员审核资料”的文章,由组委会进行复审。
附注:1,根据章程中的申请表项目,联盟成员都拥有一个有效的书房网站ID,所以都有发表文章的能力。
2,发起需申请才能加入的活动,可以为联盟成员创造一个适合交流又具有保密性的网络环境。
3,之所以要进行资格复审的原因很简单,联盟不是菜市场,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章程》就是规矩的基础,自然不需要没有规矩的人来投票。
不过呢,我还有点不明白澜馨爸说的“在此基础上”是什么意思?是表示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表示愿意留在联盟的成员数达到了某个基数,才继续讨论修改章程?还是即使只剩下能通过严格审核的,但数量上可能不能满足2012年章程中所规定的修订章程的投票人数,也继续进行修改章程的讨论?
我想啊,在2012年前制订和修订章程的时候,恰好有那么多的成员,所以,章程中就理所当然地写上了修订章程的投票规定。但是,我就很想问一句——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联盟成员的严重流失呢?不正是在坚决执行原章程的前组委会任职期间吗?要说,是前组委会各工作人员办事不力吗?可是,大家又有目共睹各工作人员的兢兢业业啊!由此推断,是不是只能怪当初制订的章程有问题呢?想来想去,怕是只有这个解释啦。
因此,我认为,修改章程不能墨守成规,无论现存的、以及还愿意留下的联盟成员还剩几个,即使只剩下组委会成员,修改章程的事情都可以继续进行下去。因为修订《章程》是为联盟以后的发展而存在的,自然就不该为联盟今天的困境而裹足。
第四,关于统计表。正如澜馨爸开篇就表示的为难一样,看到这样的表格,我也只能长叹一声了。正如,在第一点里提到的那样,这个数据首先需要分类,哪些站点是符合章程标准能通过严格审核的?哪些不是?因为2012年的章程里只包含团体成员,所以,站点需要注明协调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站点的骨干成员,有效成员,活动记录等基本数据,如果是已经萎缩到没有成员或不能开展的活动的站点,且不说是否按照制度劝退,起码要说明一下原因吧。数据统计,并不是只看数,每个数还有有依据,我想身为财务人员的澜馨爸是很明白这个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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